航海通告23/2019號 往內港航道-實施新通航措拖
02-05-2019

  • 由即日起,往內港航道實施新通航措拖。所有通過該航道且船長達60米或以上的船舶,必須與前方同向以及上述所指長度的船舶保持最少0.5海里之安全航行距離;倘對前方船舶長度有任何懷疑時,須繼續與其保持最少0.5海里的距離;同時,應加強瞭望以及謹慎駕駛;
  • 所有船長達60米或以上的船舶,在進入往內港航道之前,必須透過海事甚高頻第10號頻道向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報告;
  • 為有效地落實第1/2007號告示對航行管制的要求,船隻必須聽從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指示航行;
  • 附圖為往內港航道之示意圖。

 

澳門海事及水務局,2019年5月2日

航海通告23/2019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