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海通告38/2019號 往內港航道-實施新通航措拖
28-06-2019

-         由即日起,往內港航道實施新通航措拖。所有通過該航道且船長達60米或以上的船舶及運載有危險品貨物的船舶,必須與前方同向以及上述所指長度的船舶保持最少0.5海里之安全航行距離;倘對前方船舶長度有任何懷疑時,須繼續與其保持最少0.5海里的距離;同時,應加強瞭望以及謹慎駕駛;

-         所有船舶進入往內港航道橋樑區域前必須採取以下安全措施:

(一)     保持主機、舵、錨、航行信號、通信、導航設備、拖帶設備及應急設備處於良好運作狀態;

(二)     船長在崗值班,及早與往來船舶取得聯繫,明確各自動態及會讓意圖;

-         所有船長達60米或以上的船舶及運載有危險品貨物的船舶,在進入往內港航道之前,必須透過海事甚高頻第10號頻道向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報告;

-         根據第1/2007號告示對航行管制的要求,船隻必須聽從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的指示航行;

-         附圖為往內港航道之示意圖;

-         取消航海通告第23/2019號。

澳門海事及水務局,2019年6月28日

航海通告38/2019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