航海通告41/2021號 黑沙海灣設立遊艇臨時錨泊區域
08-07-2021

  • 由即日起,於黑沙海灣設立遊艇臨時錨泊區域;
  • 根據第82/99/M號法令第二條a)項規定,遊艇(ER),係指長度不小於2.5米,不論屬何性質的器具或設備,其作為或可作為水上的移動裝置,且用於非牟利的海上運動,釣魚運動或娛樂;
  • 所有錨泊的遊艇,應遵守《1972國際海上避碰規則》之規定;
  • 僅限於日出之後一個小時至日落前一個小時內錨泊;
  • 附圖為遊艇臨時錨泊區域。

 

澳門海事及水務局,2021年7月8日

航海通告41/2021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