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服務承諾認可證明書

於2015年9月4曰,本局接獲由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發出有關本局2014年服務承諾覆審認可證明書。是次覆審考核,本局獲得“合格”之評語,其有效期由2015年7月2日起,為期2年。為優化現有服務項目及切合實際所需,本局於是次覆審申請把現有的“設定航班”申請、“船舶海事登記”之“船舶航行證明文件續期”和“船舶登錄更改或修改”兩項申請,以及“雜項准照”之“宗教儀式准照”申請的服務質量指標進行了調整及分拆,使本局現有推出服務承諾的服務項目所涉及之質量指標由原來的32項增加至35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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