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聽眾郭小姐早前致電反映關於漁船火警方面的意見, 海事局與海關回覆如下:
為配合本澳“外防輸入”的防疫方針,特區政府自2020年起,已規定漁船只可在內港錨地錨泊,船員統一在南舢舨碼頭上落岸讓海關人員核查資料。倘允許漁船靠泊各內港碼頭,難以保證船上人員嚴格遵守防疫措施不在碼頭上落岸,因而形成防疫缺口。措施維持至今已超過兩年,業界已清楚運作和知悉出現事故時不可能即時回船。加上接載漁民的水上的士與漁船有高低落差,而且意外發生時現場繁雜,進一步增加人員返回船上的難度,故政府相關部門人員已多次提醒業界,雖然休漁期政府船隊會在內港一帶巡邏值守,但業界必須派員留守船隻以即時處理突發事故。
海事局與海關已多次強調:“救援工作以人命為最優先”。救援期間,由於現場火勢猛烈,各船上還載有為數不少的易燃易爆物品(有漁船便存有數十噸燃油),存在隨時爆炸的風險。雖然海事局與海關理解漁民當刻的急切心情,但面對有生命危險的前提下,絕不能安排人員陪同漁民返回正著火的漁船。
就聽眾提出救援船隻水炮的保養事宜,必須指出,海事局與海關的船隻均有定期保養維護,還會每周進行操練測試設備。救援船隻水炮以抽取海水作為水源,但火警現場海面佈有船隻殘骸和雜物,極易被吸入水泵引致阻塞,影響水炮的運作,減低救災的效果;另外,火場高溫和連續射水亦會使水泵過熱暫停。這些都是海上火警現場常見的情況。故在每次救援行動中,海事局和海關均會同時安排多艘船隻參與救援互相補助,輪流上陣。火警當晚,海事局與海關便合共派出30多艘船隻、超過200名人員參與救援,第一艘救援船在接報後五分鐘已到達並開始灌救,其後多艘船隻陸續增援,搶救工作沒有間斷或怠惰,更不存在部分信息所指延誤三十分鐘到達的情況。
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理解漁民對漁船被毀感到痛心,海事局正全力安排打撈和協助漁民跟進善後。倘有需要,局方也願意再向受影響人士詳細介紹和說明善後工作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