游艇申请条件

参与《粤港澳游艇自由行》的游艇须满足以下条件:

游艇须为澳门登记的远洋游艇(A)、近海游艇(B)、沿岸游艇(C1)、狭水道游艇(C2)的游艇。同时通过海事及水务局的补充检验後,需在广东海事局的“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信息管理系统”录入游艇信息,以及与(广东)游艇俱乐部完成委托管理协议,并於“信息管理系统”申请临时船舶国籍证书。

(一) 补充检验

凡於澳门登记且属C2级别(狭水道游艇)或其以上级别的游艇,须符合以下安全技术要求,方可参与粤港澳游艇自由行航行前往广东。

游艇除必须符合第82/99/M号法令所核准《游艇航行规章》的相关规定外,船上布置和设备还须满足以下数项附加要求,在通过澳门海事及水务局的补充检验及获发“游艇检验证明书”後,便可参加有关计划。具体安排可致电89882572与海事及水务局人员进行预约。

1、游艇必须配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(即AIS设备),并需持有由邮电局核发的“无线电通讯网或站准照”及载有海上移动业务标识码(MMSI)的证明文件。

2、夜间航行游艇应配备一台雷达。

3、如游艇装有座舱汽油机,须设有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。

4、在封闭的机器处所/或燃料油柜所在处所,应设置固定式灭火系统。如未能满足者,可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代替固定式灭火系统,但应在被保护处所设置喷放嘴,且替代的灭火器至少能释放出相当於被保护处所总容积40%的自由气体。

5、如游艇乘客人数超过12人或艇长超过15米,应设有消防泵。如未能安装者,可通过增配至少2个分别不少於4.5公斤乾粉的手提式灭火器来代替消防泵。

(二) 游艇信息登录

符合申请资格的游艇需於“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信息管理系统”内完成游艇信息的录入及与(广东)游艇俱乐部完成委托管理协议。

(三) 申请临时船舶国籍证书

完成上述流程的游艇需於“粤港澳游艇自由行信息管理系统”申请临时船舶国籍证书。(港澳游艇临时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为1年。)

(四) 申请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/ 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

游艇需持有由卫生局核发的“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”或“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