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概況

        由於澳門是自由港,境外的遊艇(包括內地遊艇)進入澳門的申請手續十分快捷便利。現時,本澳可供遊艇停泊區域的包括林茂塘遊艇會(約50個泊位)、漁人碼頭(約20個泊位)、路環遊艇停泊區(約120個泊位)、優閒遊艇會遊艇停泊區(約20個泊位)。

        為積極配合中央人民政府印發的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》等綱領性文件要求,深化粵港澳三方在海事事務中的溝通協調與合作,共同服務和支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,粵澳遊艇自由行項目逐步推進:2014年 7月粵澳簽署了《關於遊艇自由行的合作協議》, 2016年11月澳門與中山“遊艇自由行” 率先試行,2019年6月粵澳雙方簽署了《粵澳遊艇自由行海事實施細則》,將實施範圍拓展至深圳前海、廣州南沙和珠海橫琴,並對遊艇駕駛人員技術、進出口岸、航行安全要求、海事執法管理協作等事宜作出規範。

        經與廣東海事局就安全管理、海事執法管理協作、資訊溝通等主要方面進行研究、討論和優化後,粵澳雙方在遊艇自由行項目原有的基礎上,於2026年6月17日共同制定並簽署《澳門遊艇入出廣東工作安排》,進一步推進《粵港澳遊艇自由行》項目升級,通過創新管理模式對入境廣東的澳門遊艇實行“免擔保”和“兩套牌”管理,可於有效期內可多次入出內地,每次連續停留或每年累計停留不超180天。首批開放6個指定遊艇出入境口岸及休閒活動水域,休閒活動水域涵蓋珠江口水域和深圳灣水域。